徐州工程學院外國語學院校內獎學金評選辦法
為激勵我院學生勤奮學習、努力進取,在德、智、體、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,根據學校有關文件規定,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。
一、評選范圍
校內獎學金是用于獎勵我院全日制本科學生中優秀的學生。凡我院二年級以上(含二年級)的全日制本科學生均可參加評選。
二、評選條件
1.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;
2.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;
3.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優良;
4.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,社會實踐、創新能力、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。
三、等級、金額、比例
等級 | 獎勵金額(每學年) | 比例 |
特等獎學金 | 2000元 | 2% |
一等獎學金 | 600元 | 12% |
二等獎學金 | 200元 | 26% |
四、學院獎學金評選程序及辦法
1.優秀學生獎學金
(1)每年9月份進行評選,學院以學年度學生綜合素質測評中基本素質測評的成績為基礎,按發展素質測評成績的高低排序。
(2)學院進行討論,確定獲獎學生名單,在本學院公示5天,將建議名單和有關材料報校學生處;
(3)校學生處對各學院報送的申請材料和建議名單進行審核后,提交校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評審,確定最終推薦名單,并在全校公示5天;
(4)優秀學生獎學金一次性發放到學生銀行卡中,由學校統一頒發證書,并將獲獎情況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;
(5)畢業年級在離校前評定,畢業班學生評定獎學金前簽訂就業協議的給予加分獎勵。
(6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允許參與獎學金評定:
a. 受到校、院警告以上處分(含警告);
b. 學年內課程有重修現象或不及格課程達到兩門及以上;
c. 未經學院同意在國家法定節日提前離?;虺谖礆w;
d.公寓區違紀情況(以公寓區網站公布為準,學年內內務差累計通報四次及以上,未按時熄燈累計四次及以上,違章用電一次及以上,夜不歸宿一次及以上);
e. 在學院舉行的集體活動中未經學院同意缺席兩次以上(包括參加各種講座、運動會方陣、體育活動基本觀眾等);
f.在獎學金評定過程中弄虛作假,無理取鬧;
g. 大二時TEM-4未通過(通過后方可參評);
h. 畢業班實習及論文指導過程中不服從學院安排;
(6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參與獎學金評定時降低檔次:
a.公寓區違紀情況(以公寓區網站公布為準,學年內內務差累計通報三次,未按時熄燈累計三次),本宿舍成員在獎學金評定時降低一個檔次。
b.學年內有一門課程不及格。
(7)發展素質測評成績相同將按照以下順序排序:
a.第十八條第七項中:十佳個人、十佳宿舍累加分數
b.第十八條第二項社會工作加分
c.第十八條第一項學習能力加分
d.第十八條第三項社會實踐加分
e.第十八條第四項青年志愿者活動加分
f.第十八條第五項體育活動加分
g.第十八條第六項文化藝術競賽活動加分
h.第二十條中按照學科競賽加分 、科技發明成果(科研成果)加分、學術論文加分(含調查報告3000字以上)、創業計劃競賽加分、自主創業加分排序
五、有關要求
1.獲得校內獎學金的學生,可兼得國家助學金、或校內助學金(勤工助學崗),不可兼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;
六、本實施辦法上報學生處備案自公布之日起試行,解釋權歸外國語學院。
徐州工程學院外國語學院
2016年10月